重磅!证监会再发利好:支持房企转型!支持民营房企融资!
稳增长、稳预期的积极政策信号连续释放。
4月11日晚间,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、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,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发展,维护资本市场稳定,证监会、国资委及全国工商联发布《关于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通知》,为市场信心回暖再度注入正能量。
财联社记者梳理后发现,该文件积极释放维稳信号,突出稳定企业信心、稳定投资者信心、稳定政策预期三个方面。其中,对于投资者的信心增持,三部门拿出十足诚意。
从企业端来看,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成为重中之重。三部门支持民营企业依法上市融资、并购重组,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;依法依规支持上市房企积极向新发展模式转型;落实好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企业、疫情防控领域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、并购重组等支持性政策安排;免除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初费和年费、网络投票服务费等费用,减轻企业负担;鼓励和支持社保、养老金、信托、保险和理财机构将更多资金配置于权益类资产,增加资本市场投资,特别是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。
从职能部门管理层面来看,三部门将进一步做好引导与服务工作。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,及时了解疫情对上市公司经营和市场运行的影响,提高对上市公司的服务供给质量;国资委引导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成为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表率;各级工商联加强对民营上市公司的调研培训,广泛听取意见建议,及时反映企业诉求。
提振投资者信心成为此次三部门发文笔墨最重的部分。三部门鼓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,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回购,依法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、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实施股份回购;鼓励大股东、董监高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,在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积极通过增持股票的方式稳定股价,审慎制定减持计划;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召开年报业绩说明会;引导上市公司正面回应市场热点和投资者关切,提振投资者信心;上市公司大股东审慎增加股票质押。
完善有利于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的制度机制
具体来看,围绕企业,该文件提出从三个方面着手推动环境健康发展:
第一条是坚持“两个毫不动摇”,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,不设置任何附加条件和隐形门槛,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支持民营企业依法上市融资、并购重组,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,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,充分发挥民营上市公司在稳定增长、促进创新、增加就业、改善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。
第二条是坚持“房住不炒”,依法依规支持上市房企积极向新发展模式转型,加强自身风险管理,密切关注市场形势和行业变化,严格防范、妥善化解各类风险,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。
第三条是落实好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企业、疫情防控领域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、并购重组等支持性政策安排。免除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初费和年费、网络投票服务费等费用,减轻企业负担。
第四条是完善有利于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的制度机制,鼓励和支持社保、养老金、信托、保险和理财机构将更多资金配置于权益类资产,增加资本市场投资,特别是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。
支持股份回购、正面回应市场热点、审慎股票质押
从投资者角度出发,三部门发文给出明确“定心丸”,这在第五条至第九条予以体现:
第五条是鼓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。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回购。依法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、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实施股份回购。
第六条是鼓励大股东、董监高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,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积极通过增持股票的方式稳定股价。审慎制定减持计划,严格遵守关于减持的披露、数量、价格、时间要求,规范、有序减持。
第七条是支持上市公司结合本公司所处行业特点、发展阶段和盈利水平,增加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比重,与投资者分享发展红利,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。
第八条是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召开年报业绩说明会,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创新交流方式,直观展示公司经营及业绩情况,提升互动效果,增进投资者对企业价值及经营理念的认同感。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,通过媒体采访、网站新闻稿、官方公众号等多渠道对外主动发声,正面回应市场热点和投资者关切,提振投资者信心。
第九条是上市公司大股东要审慎增加股票质押,金融机构要稳妥把握新增股票质押业务,对于触及平仓线或发生违约的股票质押融资,督促金融机构与上市公司股东积极沟通、协商,通过补充质押品、担保品以及采取其他增信措施、展期等方式,稳妥处置股票被强制平仓风险。
三部门各显其招,共同促进市场稳定
以积极增强企业、投资者信心为出发点,证监会、国资委及各级工商联充分发挥各职能作用,共同促进市场稳定,这在第十条至第十二条予以体现:
第十条是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,密切跟踪上市公司情况,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,及时了解疫情对上市公司经营和市场运行的影响,在依法合规做好监管工作的同时,提高对上市公司的服务供给质量。证券交易所建立公开、透明、规范的上市公司服务机制,持续提升监管服务效能。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履行自律规范职责,积极引导上市公司稳定预期。
第十一条是国资委按照便利企业的原则,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、现金分红给予积极指导支持,引导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成为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表率。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要做积极的、负责任的股东,积极增持价值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,支持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、现金分红。
第十二条是各级工商联充分发挥引导服务民营上市公司的作用,加强对民营上市公司的调研培训,引导民营上市公司坚持依法合规经营,广泛听取意见建议,及时反映企业诉求,强化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,共同推动优化政策环境,促进民营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。(来源:财联社)
什么是房企新发展模式?
据证券日报,从2021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及“房地产新模式”至今,管理层多次强调这一重要表述,明确过去形成的“高负债、高杠杆、高周转”的房地产开发模式不可持续,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。在笔者看来,结合我国土地资源、人口、城市发展阶段,探索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之路已迫在眉睫。这此过程中,三个前提非常重要。
一是房地产开发规模增长空间受限。公开数据显示,2021年城市化率升至64.72%,全国商品房销售额为18万亿元,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已经连续5年保持17万平方米的高位。在2021年业绩说明会上,TOP10房企掌舵人达成共识:未来5年至10年市场空间将降至10万亿元。
二是住房供应模式正在重构。“十四五”期间,相关部门的多次表态均涉及着力提升保障房覆盖率,重点解决新市民、困难群体住房难题。这意味着将坚持租购并举,加快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、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房为主体的保障体系。政策护航下,各城市纷纷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目标,预计“十四五”期间全国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在800万至900万套之间。
三是“场内玩家”或将减少。种种迹象显示,“债务违约+经审计年报出不来”的房企可能会永久停牌,缩表出清会让部分房企退出市场。即便是熬过艰难时刻撑到春天的地产商,若还按照“以速度为规模加法,以杠杆为乘法”的老玩法发展,终究会退出“绩优生”阵营,估值也无法获得投资者充分认可。
不难看出,市场环境及增量开发空间的变化,倒逼房地产行业“探索”新发展模式。后房地产时代,房企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,调整投融资模式,在产品力、服务力以及盈利能力等方面苦练功夫。
其一,保持杠杆合理化。过去过度依赖土地红利和金融杠杆,催生了一批大而不强的“千亿房企”,如今部分该类房企出现了债务违约、年报难产。因此,合理化房企杠杆,从单纯追求规模转向利润、产品、服务和规模互相平衡的经营模式,已箭在弦上。
其二,积极盘活存量,有序推进城市更新。要改变过往“大拆大建造新城”的粗放式开发模式,加强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,树立智慧城市理念,盘活低效存量用地,处理好闲置商办、老旧厂区的改造工程。更重要的是,要转变思路推进城市更新,比如通过市场化手段融资,以产业升级、教育配套一盘棋的思维进行城市更新规划。
其三,开发商需强化轻资产运营能力,向发展商转型。据笔者观察,单纯依靠做大开发规模已不能得到投资者认可,目前,2000亿元市值阵营的房企共性特征之一是非房开收入占比逐渐提升。在行业逐渐由增量市场转向存量运营赛道时,开发商需转变思路提前布局,发力全产业链运营和资产管理,经营模式应逐渐由重资产转向轻资产,打造高毛利率且有稳定现金流入账的第二增长曲线,比如代建、物业、租赁、商业地产等。
当然,探索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无法一蹴而就,这是长期系统性工程,亦需在前行中不断调整。但当下,需为过去的“高歌猛进”按下“终止键”,着眼于新思考、新产品和新服务,让居者有其屋跨向居者“优”其屋。旧模式已走向末路,新模式转型正当时。
支持民营房企发债融资
上述《通知》指出:坚持“两个毫不动摇”,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,不设置任何附加条件和隐形门槛,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支持民营企业依法上市融资、并购重组,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,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,充分发挥民营上市公司在稳定增长、促进创新、增加就业、改善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。
据中指点评称:
第一,支持民营房企发债融资,将有利于缓解民营房企融资难的状况。2021年,房企发债融资,信用债民企占比只有25%,海外债中民企占比超80%。绝大部分民营房企信用等级较低,很难发国内信用债融资,只有选择门槛低、成本高的海外债。近期一些房企海外债违约频发,导致民营房企海外债融资的大门被关闭。该政策指出,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,意味着民营房企发债融资也将得到支持,将有利于缓解民营房企融资难的状况,有助于稳定企业预期。
当前,房企债务融资仍然艰难。2022年1-3月,房企信用债发行总额为1162.9亿元,同比下降32.7%;海外债发行总额124.1亿元,同比大幅下降89.8%。从结构来看,信用债融资占比90.4%,同比上升31.7个百分点,成为房企债券类融资的绝对主力。信用债平均利率为3.7%,低于海外债1.5个百分点。
表:2022年1-3月发行额统计
注:海外债按发行当月最后一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。
数据来源:Wind,中指研究院整理
第二,将加快债务违约的上市民营房企风险出清。当前发生债务违约的房企,相当一部分是上市民营房企,有些房企在通过引入战投、出售项目资产、债务展期等方式自救。由于房地产市场预期没有发生明显改善,金融机构避险情绪仍然很重,总体来看,房地产风险出清速度较慢。《通知》支持民营上市企业并购重组,将加快发生债务违约的房企风险出清。
来源:财联社、证券日报、中指研究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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